12月26日上午,海口市首例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海南南风海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上将工业用途的盐石当成食用盐销售成交1955单,售出2200包,被法院当庭判决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召回产品。
海南南风海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贸易。从2017年11月起至今年4月,该公司购进了1700公斤盐石,称之为玫瑰盐块、进口喜马拉雅水晶矿盐,主要用途是汗蒸房和装饰配件,仅供工业用途。但是该公司在淘宝网店上,却公然出售不能食用的盐石。产品未经任何加工处理,只是简单进行分装,起名“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包装袋上标注“喜马拉雅玫瑰盐、粉盐、粗海盐牛排烘焙、天然岩盐矿物盐,送研磨器”,使用方法介绍为“单独研磨调味或混合黑胡椒粉一起研磨使用”,在包装袋上未标示执行标准、产品生产许可、营养成分表等信息。
截至4月26日,该产品在淘宝网上共成交1966单,累计销售2200包,销售金额合计36650.78 元,销售范围涉及甘肃等全国多个省份,购买该喜马拉雅玫瑰盐的除个人买家外,还包括西餐厅、火锅店、茶餐厅、咖啡店等餐饮经营者。
4月25日,海口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扣押该公司51包喜马拉雅玫瑰盐,每包含量为500g,7袋玫瑰红白相间的粗盐状物质,每袋重50斤,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有关部门对扣押的物品予以没收,对该公司罚款40000元。
海口市检察院依法委托海南大学食品安全领域专家进行专业认定,专家意见结论为“: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产品的氯化钠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若作为食用盐销售和食用,其中的杂质种类和含量存在很明显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排除消费者食用后会造成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海口中院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7人大合议庭审理该案。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提示消费危险并召回其销售的产品;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承担本案专家咨询费用824元。
据了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是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种新尝试,旨在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年来,海口食药监局联合多部门多举措保障食药安全。不仅通过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手段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时与司法部门加强行刑衔接,在刑事领域对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惩戒;与检察部门一同推动食药民事公益诉讼工作,通过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此次公益诉讼的海南南风海味公司销售不合格玫瑰盐案,正是海口食药监局收到群众的举报线索后,认真追踪摸排、调查取证及时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排除食品安全风险。今年以来海口食药监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办件6167件,按时处置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全年未出现食品药品投诉安全事件及督办件,全市食品药品投诉件均得到及时查处及有效处置,收到来自于市民的良好反馈和表扬,搭建起政府与市民之间的食药安全“连心桥”。
为加强食药行刑衔接工作,早在2015年海口市食药监局就与海口市公安局经过沟通协商设立了海口市“联合打击食药违法犯罪协调办公室”。近年海口市食药监局一是与公安部门均不定期召开联席座谈会,讨论食药行刑衔接的难点、重点,并形成解决的方案;二是对较为复杂和疑难的涉刑事犯罪个案,在移送前主动咨询公安和检察部门意见,争取在立案标准上达成一致意见;三是每一宗涉刑事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后,均抄送检察部门,主动接受监督;四是在海南省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假冒伪劣食药品案件,提供刑事立案与民事公益诉讼线年最高检要求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力度,海口食药监局与市检察院多次座谈交流,深入讨论公益诉讼立案范围、侵权人责任承担、食药与检察部门如何在公益诉讼工作中衔接等问题。在当日的两例公益诉讼案件中海口食药监局积极努力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向市检察院提供了案件相关的笔录、检验报告、调查函、销售表等证据材料,有力证明了被告的违法事实,协作推动我市食药公益诉讼进程。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在路上,海口市食药监局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历史担当,不停地改进革新监管手段,不断的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为全市人民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今后也将一如既往扛起食药监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