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0746时许,“天*”轮空载由河北黄骅驶往日照岚山途中,货油舱忽然发生爆破,构成1人逝世,船只货油舱及部分设备损毁,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端。
“天*”轮在2022年8月26日2216航次载运沥青溶液,化学品物质安全说明书显现为高度易燃液体,其蒸汽可与空气构成爆破性混合物,遇高热、明火可起火爆破,因第2217航次方案装载相同货品,故黄骅港卸货后未洗舱,空载由黄骅港开往日照港。
现场勘测发觉,“天*”轮货油舱装卸油管路的管路口间隔舱底集油井高度约20厘米,卸完货后各货油舱底部仍留存少量的沥青溶液,虽被很多消防海水稀释仍发出显着油气滋味。由此揣度残存的沥青溶液蒸发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构成了爆破浓度领域内的爆破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即发生爆破。
“天*”轮未装备视频监控,事端发生时只要水手长在事端方位且当场逝世,无其他直接目睹证人。
根据对现场勘验、证人证言的归纳剖析,估量“天*”轮起火爆破的原由于:水手长单独违规运用打磨机修补舱盖,发生的火源点燃右2货油舱内残留沥青溶液蒸发发生的爆破性混合气体,导致右2货油舱爆破起火继而引发其他货油舱的连环爆破起火。
1.船只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船长、大副未按系统规则对可能会发生明火的作业履行批阅流程,其他要害岗位船员对船上可能会发生明火的打磨机等作业东西管理缤纷,船只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没有被有用执行,未对可能会发生明火的作业施行有用的安全管理。
2.船只设备保护保养缤纷。船只坞修期间,有多项报修项目(含右2货油舱取样口盖)实践未完成修理检验。
3.船员训练方面存在缝隙。公司在对船只日常管理和查看监控过程中,没有发觉船长和船员在明火作业相关的安全意识、设备管理、作业流程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危险,船员防备火灾危险的安全意识冷漠。